2024-10-11 13:06:11
刑事局偵破周○男等 10人協助朱○榮棄保潛逃案!(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記者林彪台北報導)刑事局偵破周○男等 10人協助朱○榮棄保潛逃案!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刑事局國際刑警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以及行政院海洋委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偵防查緝隊。
113 年 2 月 26日,在高雄市、臺北市、臺中市等地,查獲嫌犯:陳○壽、蔡○伶、陳○釋(音:同「高」)、曾○育、林○芬、夏○杰、周○男、鍾○華、鍾○融、
鍾○汶等10 人。
現場查獲贓證物:手機 9 支、現金新臺幣 40 萬元、護照 2 本、提款卡 2 張、借款契約書 3份、販售遊艇相關資料 1份、銀行存摺 2本、印章2 個、國泰世華匯出匯款憑證 2 張。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冬股顏檢察官伯融指揮刑事局國際刑警科,會同海巡署偵防分署偵防查緝隊,以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等單位,積極追緝重大經濟通緝犯朱○榮潛逃海外案,案經長時間蒐證於113 年 2 月 26 日動員 50 名警力於全臺各據點收網,逮捕周○男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藏匿人犯等共犯到案,全案 113 年 5 月27 日由臺北地檢署起訴在案。
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113 年 9 月 16 日一審宣判周○男、船長鍾○華及 2 個船員兒子鍾○融、鍾○汶等人涉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 10個月至 1 年 2 個月不等刑期,朱國榮女友陳○瑄父親陳○壽及鑽石商夏○杰、林○芬等人涉犯「犯藏匿人犯罪」判處 6個月到 10 個月刑期不等,惟主嫌朱○榮與協助潛逃之女友陳○瑄迄今仍未到案。
對於判刑定讞之刑事被告為避免入監面對漫長刑期,挺而走險以各種模式潛逃藏身於境外,刑事局當督同各駐外警察聯絡官,與境外執法機關強化合作以積極追緝是類外逃要犯歸案,以昭司法威信。(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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