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5 15:47:00
郭信良被告等涉犯公益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天地傳媒特派員程凱彥台南報導)郭信良被告等涉犯公益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郭信良被告等涉犯公益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壹、本案係由檢肅黑金專組鄭聆苓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
 貳、 犯罪事實
  郭○○於107年、111年間登記參選臺南市議會第3、4屆市議員,先後分別設立選舉政治獻金專戶;以及109年間設立「臺南市信良文教協會」專戶,該等專戶款項依法應專用於法定支出或公益項目,郭○○竟與服務處副主任黃○○於107年、110年及111年間共同侵占政治獻金專戶、文教協會專戶內之公益款項,用於清償郭○○之私人債務,金額總計新臺幣1,072萬元。
    參、 所犯法條
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罪嫌。
    肆、 量刑意見
請法院審酌郭姓被告長期身為民意代表,肩負公眾所託,卻視政治獻金法等法規於無物,挪用公益款項之金額非微,以及犯後否認犯罪等整體情狀,對郭姓被告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以儆效尤,並彰法治。

(照片翻攝自郭信良臉書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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