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0 19:18:00
115年訴字第698號李姓被告等2名被告,裁定羈押禁接見通信!(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天地傳媒特派員五毛台南報導)115年訴字第698號李姓被告等2名被告,裁定羈押禁接見通信!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5年訴字第698號李姓被告等2名被告移審後,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定均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簡要理由如下:
一、被告2人涉嫌起訴書所載所犯法條,犯罪嫌疑均重大。
二、被告2人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及勾串證人、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而均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之羈押原因。
三、被告2人均有羈押的必要。
四、本件得準抗告。

(照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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