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4 11:41:59
南檢偵結臺南市永康區里長選舉「搓圓仔湯」案!(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天地傳媒特派員五毛台南報導)南檢偵結臺南市永康區里長選舉「搓圓仔湯」案!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結臺南市永康區里長選舉「搓圓仔湯」案!
 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
 壹、 本案偵辦經過
 本案係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楊尉汶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偵辦,並於民國(下同)115年9月30日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黃○同住處等地執行搜索,並傳訊被告及證人到案。
 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訊問後,命被告具保新台幣20萬元候傳。
 貳、 簡要犯罪事實
 黃○同為現任臺南市永康區西橋里第4屆里長,其與黃○和均具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定西橋里里長候選人資格,且均表態有意競選於115年11月28日所舉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臺南市永康區西橋里第5屆里長選舉(下稱本件選舉)。
 黃○同為使自己能順利當選連任,先於115年8月28日晚間以通訊軟體LINE聯絡黃○和,要求黃○和放棄登記參選本次選舉,並允諾未來將支持黃○和參選下一屆(第6屆)里長,見黃○和不為所動,黃○同竟基於對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絡而約其放棄競選之犯意,於同年月31日上午再以通訊軟體LINE聯絡黃○和,並以:「怎麼去補償你嘛」、「你開口啦」、「我會補償你啦」、「好啦,我跟你說啦,一句話,再少一點啦,這樣好不好,但是一定要配合做得漂亮喔」、「你剛剛說100,事實是,有比較高一點啦,合理嗎?再減一點啦,好不好?」等語,以提供現金作為對價,行求黃○和放棄競選,然黃○和聽聞後仍未應允。
 嗣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接獲情資循線調查,始查獲上情。
 參、 所犯法條
 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
 肆、 量刑意見
 審酌公正選舉乃民主政治最重要之表徵,攸關國家政治之良窳、政策之興廢、公務員之進退,倘容忍候選人藉由金錢利誘之方式使特定候選人放棄競選,將剝奪人民選賢與能之權利,亦將使參選淪為既得利益者的賽局,而令懷抱從政理想的民眾淪為觀眾,影響國家根基及人民權利至深且鉅。
 本案被告以上開俗稱 「搓圓仔湯」之行徑,破壞選舉制度之初衷及公民參與之目的,所為實不足取,又細究案發過程,被告經拒絕後仍鍥而不捨的提出賄賂條件,多次勸誘競爭對手放棄競選,其法敵對意識強烈,毫無值得同情之處。
 被告遭查獲後,仍飾詞狡辯,難認被告有何省悟改過之心,犯後態度難稱良好等一切情況,爰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昭懲戒。


(照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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