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8 13:06:39
南檢聲押李姓被告毒駕於國道高速公路肇事案件獲准!(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天地傳媒特派員五毛台南報導)南檢聲押李姓被告毒駕於國道高速公路肇事案件獲准!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李姓被告毒駕於國道高速公路肇事案件,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移送李姓被告毒駕案件,係李姓被告施用毒品後,於昨(27)日上午6時許,駕駛聯結車行經臺南市永康區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北向325公里處,撞擊前方8輛車輛,並肇致10人受傷。
經警對李姓被告實施唾液快篩測試,呈現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陽性反應,且在聯結車上扣得使用過之毒品咖啡包22包。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昨日晚間訊問李姓被告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第4款之毒駕致不能安全駕駛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規定,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於今(28)日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毒駕犯行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重大損害。
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已責令所屬從嚴從速偵辦毒駕案件,以維護公眾安全,本署對是類案件將持續依法從嚴從速偵辦,並與司法警察機關密切合作,落實執法、強化防制,嚴防毒駕危害,守護國人交通安全與社會安寧。
(照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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