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4 04:25:41
網路賣場帳號出租賺零頭,成跨境洗錢幫兇!(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記者林夢龍台北報導)網路賣場帳號出租賺零頭,成跨境洗錢幫兇,刑事局北中南掃蕩空殼公司涉嫌洗錢及商標法案!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荒股)檢察官王涂芝,指揮包括: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二隊)、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114年6月12日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查獲嫌犯:張○○(女、66年次)、王○○(男、84年次)、黃○○(男、67年次)、關○○(男、84年次)、畢○○(女、60年次)、斯○(女、62年次)、胡○○(女、57年次)、陳○○(男、68年次)、趙○○(男、64年次)、陳○○(女、81年次)
同時,查獲贓證物:查扣馬○及豐○等公司收租之網路賣場帳號290個、新臺幣(下同)93萬1,000元、手機15支、筆電4臺、平板3臺、存摺64本、SIM卡10張、公司大小章及相關人私章15顆、提款卡8張、匯款單2批、發票7本、仿冒CHANEL、VERSACE、LV、NIKE、三麗鷗、蠟筆小新等床包、枕頭套、包款、玩具等商品123件等證物。
刑事警察局執行情蒐發現,犯嫌張○○設立馬○企業有限公司、凰○有限公司、光○宇宙企業社等公司,向不特定民眾租用並經營網路賣場帳號賣場,並夥同豐○生技有限公司負責招攬民眾,聲○國際有限公司負責收取獲利款項,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1條收集帳戶罪、商標法等罪,經檢具事證後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全案蒐證完備後,專案小組向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及法院聲請核准拘票10張及搜索票18張,於114年6月12日同步搜索5處公司據點及13處住處,拘提馬○企業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主嫌張○○等10人到案,後續解送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複訊,分別依10萬至50萬元交保,犯嫌斯○及胡○○限制出境、出海。
經查本案犯嫌以營業獲利1-2%代價與服務費2,000元與民眾簽約,後交由大陸合作商胡○○(臺籍,妨害農工商及詐欺案通緝中)及不詳大陸人士經營。全案清查發現共計290個網路帳戶,該集團於113年1月起總營業額(貨款)金額逾3億元,不法獲利逾600萬元,並查獲位於桃園市蘆竹區自大陸進貨劣質仿冒商品倉庫,起出百餘件商品涉及侵害知名品牌商標權。
專案小組調查張嫌等人為避免自身公司獲利龐大遭調查,另指示他人成立人頭公司分攤金流,本案犯嫌分工細膩,僅以旗下業務在親朋好友間相互推銷,取代以網路推廣方式,又為避免檢警發覺,公司內部與員工簽立保密協議,並利用公司為外殼與民眾簽訂三方合約,令民眾無從了解帳號最終落入何人操縱,此舉規避洗錢防制規範,促使中國商家以低價劣質違禁商品傾銷臺灣之國安危機。
刑事警察局呼籲出租、出借個人帳號絕非「無害賺外快」的好機會,凡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無論是金融機構帳戶或綁定金融帳戶之第三方支付帳戶(例如本案網路帳戶),均觸犯洗錢防制法。全國警察機關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以確保我國金融秩序及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完善。(照片刑事局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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