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9 13:13:00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5年度重訴字第14號洗錢等案件移審強制處分結果。(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天地傳媒特派員林金龍台南報導)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5年度重訴字第14號洗錢等案件移審強制處分結果。
 一、被告劉○華部分:
 提出新臺幣45萬元保證金之後免予羈押,並限制住居(地點詳卷)、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暨於上開限制出境、出海期間,接受適當之科技監控(科技監控部分被告應於115年11月2日下午2時30分至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警室辦理科技監控安裝之手續,如未到場視為違背上開應遵循之命令,得作為逕行拘提、再行羈押之事由,科技監控之內容 詳如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定書及命令書)。
 二、被告李○輝部分:
提出新臺幣65萬元保證金之後免予羈押,並限制住居(地點詳卷),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暨於上開限制出境、出海期間,接受適當之科技監控(科技監控部分被告應於115年11月2日下午2時30分至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警室辦理科技監控安裝之手續,如未到場視為違背上開應遵循之命令,得作為逕行拘提、再行羈押之事由,科技監控之內容詳如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定書及命令書)、禁止在本案審理期間與其他同案被告或證人有任何接觸或溝通案情之行為。
 三、被告陳○倫部分:
 提出新臺幣300萬元保證金之後免予羈押,並限制住居(地點詳卷),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暨於上開限制出境、出海期間,接受適當之科技監控(科技監控部分被告應於115年11月2日下午2時30分至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警室辦理科技監控安裝之手續,如未到場視為違背上開應遵循之命令,得作為逕行拘提、再行羈押之事由,科技監控之內容詳如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定書及命令書)、禁止在本案審理期間與其他同案被告或證人有任何接觸或溝通案件之行為、任何處分名下公司財產、重要交易行為,均應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陳報後始得為之(不包含員工薪資支出及日常業務用雜項支出費用),應於釋放後7日內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付護照,並且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向主管機關發函通知註銷護照或旅行文件,或不予核發。

(照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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